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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選舉過後接連發生新竹市、台北市兩起火災,造成人命傷亡
這兩起火災相同之處在於都是大違建
於是兩位新上任的首長雷厲風行要求相關局處馬上拆除肇事違建
新竹市稱拆除經費有限,將請編預算並請議會通過外,沒有後續積極性行動
台北市立即公布200多處有公共危險的在案違建並限期屋主自拆並且掛上關說者免上門立牌
新北市長受訪時宣稱新北市每年拆萬餘違建但拆的速度比不上蓋的速度
其他縣市長則沒有主動表態(反正媒體只關心北部,我這裡沒事就當一下縮頭xx吧免得得罪人)
什麼是叫"公共安全"疑慮?我蓋違建自己住,安危自負,有沒有涉及公共安全?
所以公共安全是假議題,讓想關說人的可以藉現場查驗來推托
CEO認為,只要未經過合格設計、檢測者都有公共安全疑慮都該限期拆除
至於新蓋違建的比拆的還要多,講這話的朱市長就迂腐了
能不能蓋、蓋的是不是違建地方政府有專管的局處
新的違建比拆的多,說這句話前您是不是應該找相關局處的首長來問一問?
CEO建議,蓋違建就像行賄一樣,有人出錢,有人出力
只要嚴懲出力的人(承接工程的人以及查驗的公務員)
CEO保證拆的一定比新蓋的多很多。IQ150幾的市長想不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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